第一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
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
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
增補國家歷史文化名城
國家歷史文化名城
中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由國務院審批,目前已公布三批及11座增補城市,共計110座。
參見:中國歷史文化名鎮,中國歷史文化名村
第一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
第一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,1982年公布,24個:
北京、承德、大同、南京、蘇州、揚州、杭州、紹興、泉州、景德鎮、曲阜、洛陽、開封、江陵、長沙、廣州、桂林、成都、遵義、昆明、大理、拉薩、西安、延安。
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
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,1986年公布,38個:
上海、天津、沈陽、武漢、南昌、重慶、保定、平遥、呼和浩特、鎮江、常熟、徐州、淮安、宁波、歙縣、壽縣、毫州、福州、漳州、濟南、安陽、南陽、商丘、襄樊、潮州、閬中、宜賓、自貢、鎮遠、麗江、日喀則、韓城、榆林、武威、張掖、敦煌、銀川、喀什。
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
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,1994年公布,37個:
正定、邯鄲、新絳、代縣、祁縣、哈爾濱、吉林、集安、衢州、臨海、長汀、贛州、青島、聊城、鄒城、臨淄、鄭州、浚縣、隨州、鐘祥、岳陽、肇慶、佛山、梅州、海康、柳州、瓊山、樂山、都江堰、瀘州、建水、巍山、江孜、咸陽、漢中、天水、同仁。
增補國家歷史文化名城
增補城市11處(2001-2007):
山海關區(秦皇島)、鳳凰縣、濮陽、安慶、泰安、海口、金華、績溪、吐魯番、特克斯、無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