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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商鞅徙木立信》(節選)

北宋 · 司馬光

《資治通鑑》卷二節選:商鞅入秦變法,徙木立信,中間有刪節。

說明:商鞅在秦國變法,頒布新法前先立木取信於民。「徙木立信」出自這裡,故事原見《史記·商君列傳》。

原文
譯文
譯文

孝公令國中曰:「昔我穆公1,自岐、雍之間修德行武,東平晉亂,以河為界,西霸戎翟,廣地千里,天子致伯,諸侯畢賀,為後世開業甚光美。會往者厲、躁、簡公、出子之不寧,國家內憂,未遑外事。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2地,醜莫大焉。獻公即位,鎮撫邊境,徙治櫟陽3,且欲東伐,復穆公之故地,修穆公之政令。寡人思念先君之意,常痛於心。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,吾且尊官,與之分土。」於是衛公孫鞅聞是令下,乃西入秦。

秦孝公向全國下令說:「從前我們的穆公,在岐山、雍邑之間修行德政、振興武力,向東平定晉國內亂,以黃河為界,向西稱霸戎狄,拓地千里,天子授予霸主稱號,諸侯都來祝賀,為後世開創的基業非常光大。後來厲公、躁公、簡公、出子在位時國家不安寧,內憂不斷,無暇顧及外事。三晉奪去了我們先君的河西之地,沒有比這更大的恥辱了。獻公即位,鎮撫邊境,把都城遷到櫟陽,打算東徵,收復穆公時的舊地,恢復穆公的政令。我想到先君的心願,常常心痛。賓客群臣中有誰能獻出奇計使秦國強大,我就讓他做高官,並分給他土地。」於是衛國的公孫鞅聽說這道命令,就向西來到秦國。

公孫鞅者,衛之庶孫也,好刑名之學。事魏相公叔痤4,痤知其賢,未及進。會病,魏惠王往問之曰:「公叔病如有不可諱,將奈社稷何?」公叔曰:「痤之中庶子5衛鞅,年雖少,有奇才,願君舉國而聽之!」王嘿然6。公叔曰:「君即不聽用鞅,必殺之,無令出境。」王許諾而去。公叔召鞅謝曰:「吾先君而後臣,故先為君謀,後以告子。子必速行矣!」鞅曰:「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,又安能用子之言殺臣乎?」卒不去。王出,謂左右曰:「公叔病甚,悲乎!欲令寡人以國聽衛鞅也,既又勸寡人殺之,豈不悖哉!」衛鞅既至秦,因嬖臣景監以求見孝公,說以富國強兵之術。公大悅,與議國事。

公孫鞅是衛國國君的庶出後代,喜好刑名之學。他在魏國國相公叔痤手下任職,公叔痤知道他有才能,還沒來得及推薦。正趕上公叔痤生病,魏惠王去探望,問:「您的病如果有不測,國家該怎麼辦?」公叔痤說:「我的中庶子衛鞅年紀雖輕,卻有奇才,希望您把國政全部交給他。」魏惠王沉默不語。公叔痤又說:「您如果不用衛鞅,就一定要殺掉他,不要讓他離開國境。」魏惠王答應後離開了。公叔痤召來衛鞅,道歉說:「我先考慮國君,後考慮臣下,所以先替國君出主意,然後才告訴你。你一定要趕快走!」衛鞅說:「國君不能聽您的話任用我,又怎麼會聽您的話殺我呢?」終究沒有離開。魏惠王出來後對左右說:「公叔病得很重,真可悲啊!他要我把國政交給衛鞅,接著又勸我殺掉他,豈不是糊塗了嗎!」衛鞅到秦國後,通過寵臣景監求見秦孝公,用富國強兵的方法遊說他。孝公非常高興,和他商議國家大事。

衛鞅欲變法,秦人不悅。衛鞅言於秦孝公曰:「夫民不可與慮始,而可與樂成。論至德者不和於俗,成大功者不謀於眾。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,不法其故。」甘龍曰:「不然。緣法而治者,吏習而民安之。」衛鞅曰:「常人安於故俗,學者溺於所聞,以此兩者,居官守法可也,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。智者作法,愚者制焉;賢者更禮,不肖者拘焉。」公曰:「善。」以衛鞅為左庶長7,卒定變法之令。令民為什伍8而相牧司、連坐,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,匿奸者與降敵同罰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,倍其賦。有軍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。為私鬥者,各以輕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業,耕織致粟帛多者,復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貧者,舉以為收孥9。宗室非有軍功論,不得為屬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級,各以差次,名田宅、臣妾、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顯榮,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。

衛鞅想變法,秦國人不高興。衛鞅對秦孝公說:「不可以和百姓商議事情的開始,只可以和他們共享成功的快樂。講究最高道德的人不附和世俗,成就大功的人不和眾人商量。所以聖人只要能使國家強大,就不必沿用舊法。」甘龍說:「不對。依照原有的法度治理,官吏熟悉,百姓安定。」衛鞅說:「普通人安於舊習,讀書人拘泥於所學,這兩種人,讓他們做官守法是可以的,但不能和他們討論舊法以外的事。聰明的人制定法度,愚蠢的人受法度約束;賢能的人變革禮制,無能的人被禮制束縛。」孝公說:「好。」任命衛鞅為左庶長,終於確定了變法的命令。命令百姓五家為伍、十家為什,互相監督,一家犯法,各家連坐。告發奸人的與斬獲敵人首級同賞,藏匿奸人的與投降敵人同罰。百姓家有兩個以上成年男子而不分家的,加倍徵收賦稅。有軍功的,按規定的標準授予上等爵位。私下鬥毆的,按情節輕重受大小不同的刑罰。努力從事農業生產,耕田織布交納糧食布帛多的,免除本人的徭役。從事工商末業或因懶惰而貧窮的,把妻子兒女沒收為官奴。宗室沒有軍功的,不能列入宗室名冊。明確尊卑爵位等級,各按等級佔有田宅、奴婢,衣服也按等級規定。有功的顯赫榮耀,沒有功的即使富有也不能炫耀。

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,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11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復曰:「能徙者予五十金!」有一人徙之,輒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乃下令。

法令已經準備好,還沒有公布,衛鞅擔心百姓不相信,就在國都集市的南門立了一根三丈長的木頭,招募百姓,有能把它搬到北門的賞十金。百姓覺得奇怪,沒人敢搬。又宣布說:「能搬的賞五十金!」有一個人把它搬走了,當即賞給五十金,以表明決不欺騙。於是頒布法令。

令行期年,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。於是太子犯法。衛鞅曰:「法之不行,自上犯之。」將法太子。太子,君嗣也,不可施刑。刑其傅公子虔,黥10其師公孫賈。明日,秦人皆趨令。行之十年,秦國道不拾遺,山無盜賊,民勇於公戰,怯於私鬥,鄉邑大治。秦民初言令不便者,有來言令便。衛鞅曰:「此皆亂法之民也!」盡遷之於邊。其後民莫敢議令。

法令實行一年,秦國百姓到國都說新法不便的數以千計。這時太子犯了法。衛鞅說:「法令不能推行,是因為上面的人帶頭違犯。」要依法處罰太子。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,不能施刑,就處罰了太子的師傅公子虔,在太子的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。第二天,秦國人都遵守法令了。實行十年,秦國路不拾遺,山中沒有盜賊,百姓勇於為國作戰,不敢私鬥,鄉村城鎮都治理得很好。當初說法令不便的秦國百姓,有的又來說法令方便。衛鞅說:「這都是擾亂法令的人!」把他們全部遷到邊境。此後百姓沒人敢議論法令。

臣光曰:夫信者,人君之大寶也。國保於民,民保於信。非信無以使民,非民無以守國。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,霸者不欺四鄰,善為國者不欺其民,善為家者不欺其親。不善者反之:欺其鄰國,欺其百姓,甚者欺其兄弟,欺其父子。上不信下,下不信上,上下離心,以至於敗。所利不能藥其所傷,所獲不能補其所亡,豈不哀哉!昔齊桓公不背曹沫之盟12,晉文公不貪伐原之利13,魏文侯不棄虞人之期14,秦孝公不廢徙木之賞。此四君者,道非粹白,而商君尤稱刻薄,又處戰攻之世,天下趨於詐力,猶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,況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!

臣司馬光說:信用是君主最大的法寶。國家靠百姓來保全,百姓靠信用來保全。沒有信用就無法役使百姓,沒有百姓就無法守住國家。所以古代的王者不欺騙天下,霸主不欺騙四鄰,善於治國的人不欺騙百姓,善於治家的人不欺騙親人。不善的人正相反:欺騙鄰國,欺騙百姓,甚至欺騙兄弟、欺騙父子。上不信下,下不信上,上下離心,以至於失敗。所得的好處不能彌補所受的傷害,所獲得的不能補償所失去的,難道不可悲嗎!從前齊桓公不背棄與曹沫訂立的盟約,晉文公不貪圖攻打原國的利益,魏文侯不放棄與虞人的約定,秦孝公不廢除對搬木頭的人的賞賜。這四位君主,治國之道並不純正,商鞅尤其被認為刻薄,又處在戰爭攻伐的時代,天下都崇尚欺詐和武力,他們尚且不敢忘記守信來養護百姓,更何況治理太平天下的君主呢!

譯文:國家公園網譯

注1:穆公:秦穆公,春秋時秦國國君。

注2:河西:黃河以西、洛水以東的地方,在今陝西東部。

注3:櫟陽:櫟讀 yuè,當時秦國都城,在今陝西西安閻良區。

注4:公叔痤:痤讀 cuó,魏國國相。

注5:中庶子:官名,這裡是國相家中的屬官。

注6:嘿然:沉默不語,嘿同「默」。

注7:左庶長:秦國爵位名。

注8:什伍:五家為伍,十家為什。

注9:收孥:孥讀 nú,把妻子兒女沒收為官奴。

注10:黥:讀 qíng,在臉上刺字塗墨的刑罰。

注11:金:先秦計算黃金的單位。

注12:曹沫之盟:魯將曹沫在盟會上持劍劫持齊桓公,迫使他歸還魯地,桓公事後守約。

注13:伐原之利:晉文公圍原,約定三天不降就撤兵,到期果然撤軍,原國反而投降。

注14:虞人之期:虞人是掌管山澤的官,魏文侯與他約好打獵,下雨天也按時前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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