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答司馬諫議書》
說明:北宋神宗時王安石推行新法,翰林學士、右諫議大夫司馬光寫長信勸他廢止,王安石寫了這封回信。信中逐條反駁「侵官、生事、徵利、拒諫」四條指責,態度堅定而措辭得體。兩人政見對立,私交卻一直不錯。
某啟1:昨日蒙教,竊以為與君實2遊處相好之日久,而議事每不合,所操之術多異故也。雖欲強聒,終必不蒙見察,故略上報,不復一一自辨。重念蒙君實視遇3厚,於反覆不宜滷莽,故今具道所以,冀君實或見恕也。
安石陳述:昨天承蒙您來信指教,我私下認為,我和您交往相好的日子很久了,可是討論政事常常意見不合,這是因為我們所持的政治主張和方法大多不同的緣故。即使想要勉強多說幾句,最終也一定不會得到您的諒解,所以只是簡單地給您回信,不再一一為自己辯解。後來又想到您一向待我很好,在書信往來上不應該草率,所以現在詳細地說明我這樣做的理由,希望您或許能夠寬恕我。
蓋儒者所爭,尤在名實。名實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今君實所以見教者,以為侵官4、生事、徵利、拒諫,以致天下怨謗也。某則以謂受命於人主,議法度而修之於朝廷,以授之於有司5,不為侵官;舉先王之政,以興利除弊,不為生事;為天下理財,不為徵利;闢邪說,難壬人,不為拒諫。至於怨誹之多,則固前知其如此也。
讀書人所爭論的,尤其在於名義和實際是否相符。名義和實際的關係一經明確,天下的道理也就弄清楚了。現在您用來指教我的,是認為我的做法侵奪了官吏的職權,惹是生非,搜刮錢財,拒絕接受意見,因而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指責。我卻認為,從皇帝那裡接受命令,在朝廷上議訂法令制度並加以修正,再交給負責的官吏去執行,這不能算是侵奪官權;實行古代賢明君主的政治,用來興辦有利的事業,革除弊端,這不能算是惹是生非;替國家整理財政,這不能算是搜刮錢財;駁斥錯誤的言論,責難巧言諂媚的小人,這不能算是拒絕接受意見。至於怨恨和指責那麼多,那是我本來早就預料到會這樣的。
人習於苟且非一日,士大夫多以不恤國事、同俗自媚於眾為善。上乃欲變此,而某不量敵之眾寡,欲出力助上以抗之,則眾何為而不洶洶然6?盤庚7之遷,胥怨者民也,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;盤庚不為怨者故改其度,度義而後動,是而不見可悔故也。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為,以膏澤8斯民,則某知罪矣;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為而已,則非某之所敢知。
人們習慣於苟且偷安已經不是一天的事了,士大夫大多把不關心國家大事、附和流俗、討好眾人當作好事。皇上卻想要改變這種狀況,而我不考慮反對者的多少,想出力幫助皇上來抵制這股勢力,那麼眾人怎麼會不對我大吵大鬧呢?商王盤庚遷都的時候,連百姓都抱怨,不只是朝廷里的士大夫反對;盤庚並不因為有人抱怨就改變自己的計劃,這是因為他考慮到遷都是合理的,然後才行動,認為是對的,就看不出有什麼可以後悔的。如果您是責備我執政時間很久了,卻沒能幫助皇上大有作為,使百姓得到恩惠,那麼我承認自己有罪;如果說現在應當什麼事都不去做,只要墨守前人的老規矩就行了,那就不是我敢領教的了。
無由會晤,不任區區9嚮往之至。
沒有機會見面,內心不勝仰慕之至。
譯文:國家公園網譯
注1:啟:陳述,書信開頭的用語。某:寫信人自稱,代替自己的名字。
注2:君實:司馬光的字。王安石給他寫信稱字,表示尊重。
注3:視遇:看待。反覆:指書信往來。滷莽:同「魯莽」,草率。
注4:侵官:侵犯官吏的職權。生事:惹是生非。徵利:搜刮財利。拒諫:拒絕接受意見。
注5:有司:負責具體事務的官吏。壬人:巧言諂媚、不正派的人。
注6:洶洶然:吵鬧的樣子。
注7:盤庚:商朝國君,為擺脫水患和貴族勢力,把都城遷到殷(今河南安陽),遭到許多人反對。胥(xū):相,都。
注8:膏澤:施恩惠。不事事:不做事,前一個「事」是動詞。
注9:區區:自謙之詞,指自己的心意。
注10:強聒(guō):硬在耳邊囉唆,這裡指勉強多說。見察:被諒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