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易經》 · 先秦 · 佚名隨隨:元亨。利貞。無咎。初九:官有渝,貞吉。出門交有功。六二:系小子,失丈夫。六三:系丈夫,失小子。隨,有求得利,居貞。九四:隨有獲,貞兇。有孚在道,以明,何咎。九五:孚於嘉,吉。上六:拘系之,乃從維之。王用亨於西山。← 豫目錄蠱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