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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左傳·桓公十八年》(節選)

春秋 · 左傳 · 《左傳》節選:魯桓公十八年,濼水之會和魯桓公之死

說明:魯桓公和齊襄公在濼水邊相會,濼水就是今天趵突泉一帶;這是濼水最早見於文字的記載(見濟南名泉頁)。《左傳》是解釋《春秋》的史書,把經文裡一句話的事講出前因後果。

原文
譯文
譯文

十八年春,公將有行,遂與姜氏如齊。申繻曰:「女有家,男有室,無相瀆也,謂之有禮。易此,必敗。」

桓公十八年春,桓公要出行,打算和夫人姜氏一起去齊國。大夫申繻勸道:「女子有夫家,男子有妻室,彼此不可輕慢,這叫有禮。違背了這一點,一定會壞事。」

公會齊侯於濼,遂及文姜如齊。齊侯通焉。公謫之,以告。

桓公在濼水與齊侯相會,接著和文姜一起到了齊國。齊侯和文姜私通。桓公責備文姜,文姜把這事告訴了齊侯。

夏四月丙子,享公。使公子彭生乘公,公薨於車。

夏四月丙子日,齊侯設宴款待桓公。宴後讓公子彭生扶桓公上車,桓公死在車裡。

魯人告於齊曰:「寡君畏君之威,不敢寧居,來修舊好,禮成而不反,無所歸咎,惡於諸侯。請以彭生除之。」齊人殺彭生。

魯國人對齊國說:「我們的國君敬畏您的威嚴,不敢安居,前來重修舊好;禮儀完成了卻沒能回國,罪責無處歸結,在諸侯中名聲很壞。請殺掉彭生來消除這件事。」齊國人就殺了彭生。

譯文:國家公園網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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