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关景点:天柱山
全文:《水经注》卷三十五 江水 · 全书目录
《水经注·江水(天柱山)》(节选)
说明:灊县即今安徽潜山,天柱山汉代曾被定为南岳。
原文
译文
译文
东会希水口,水出灊县霍山西麓,山北有灊县故城。《地理志》曰:县南有天柱山。即霍山也。有祠南岳庙,音潜,齐立霍州治此。
江水向东会合希水口。希水出自灊县霍山西麓,山北有灊县旧城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说:县南有天柱山,就是霍山。山上有南岳庙(灊音潜),南齐在这里设霍州州治。
译文:国家公园网译
全文:《水经注》卷三十五 江水
相关景点:天柱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