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狼》(节选)
《聊斋志异·狼三则》节选:其二。
说明:出自清代蒲松龄《聊斋志异》卷六《狼三则》,这是第二则。写屠户与两狼周旋,最后识破狼的诡计。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1甚远。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;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;骨已尽,而两狼之并驱2如故。屠大窘3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4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5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6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7相向。少时,一狼迳去;其一犬坐8于前,久之,目似瞑,意暇9甚。屠暴起10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11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13,盖以诱敌。狼亦黠14矣!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15几何哉,止增笑耳!
一个屠户傍晚回家,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,只剩下骨头。路上遇到两只狼,紧跟着他走了很远。屠户害怕了,把骨头扔给狼。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了下来,另一只狼仍然跟着;屠户又扔骨头,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下了,可是先前那只狼又跟了上来;骨头已经扔完了,两只狼仍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。屠户非常窘3迫,担心前后都受到狼的攻击。他回头看见野地里有一个打麦场,场主把柴草堆在场里,覆盖成小山似的。屠户就跑过去靠在柴草堆下,放下担子,拿起刀。狼不敢上前,瞪着眼睛朝着屠户。过了一会儿,一只狼径直走开了;另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,时间长了,眼睛好像闭上了,神情十分悠闲。屠户突然跳起来,用刀砍狼的头,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。他正要走,转身看柴草堆后面,只见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,想要钻过去从背后攻击屠户。狼的身子已经钻进去一半,只露出屁股和尾巴。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,也把它杀死了。屠户这才明白,前面那只狼假装睡觉,原来是用来迷惑对手的。狼也算狡猾了,可是转眼间两只狼都被杀死,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?只不过给人增加笑料罢了。
译文:国家公园网译
注1:缀行:紧跟着走。
注2:并驱:一起追赶。
注3:窘:处境困迫。
注4:顾:回头看,看见。积薪:堆积柴草。
注5:苫蔽:覆盖、遮蔽。
注6:弛担:放下担子。
注7:眈眈:注视的样子。
注8:犬坐:像狗一样蹲坐。
注9:暇:空闲,从容。
注10:暴起:突然跳起。
注11:隧:从柴草堆中打洞。
注12:尻(kāo):屁股。股:大腿。
注13:假寐:假装睡觉。
注14:黠:狡猾。
注15:变诈:作假,欺骗。